蒙城:为58名受骗农民退赔117万卖粮款

时间:2021-05-27 08:45:29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21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举行集中退赔活动,为58名受骗农民集中发放117万元退赔款,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2018年2月至10月,被告人张某以收粮食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多人借款,2018年夏收开始向周边群众大肆收购粮食,并以“打条子”的方式将粮食收购。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收购粮食和借款期间,虚构事实,隐瞒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偿还农户卖粮款,并采取转移财产、断绝联系、隐匿行踪的方式骗取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二十六万二千七百二十六元。

  移交执行后,为有效挽回被害人财产,执行干警随即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系统查控,对本案信息进行了仔细的梳理,详细掌握了审判阶段被告人的赃款、罚金缴纳情况。

  执行干警了解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张某将名下一笔110万元存款转移到其父亲在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北屯市183团支行的银行账户,并依法冻结。考虑到本案被害人较多,经济损失巨大,且多是群众的卖粮款,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远赴新疆,往返万里,赶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及时扣划该笔案款。

  “听说能退赔了,感谢法院!”集中退赔现场,被害人激动地感谢执行干警。集中退赔彰显了蒙城县人民法院维护正义的信念,及时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实实在在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朱佳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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