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法院:公司停止经营 工资不能不发

时间:2021-06-08 08:45:48 稿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6月7日,周某等一行人尤为高兴,早早来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准备拿回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已久的工资。

  原来,周某等10人曾就职于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后该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停止经营,但拖欠的职工工资却一直没有发放。无奈之下,周某等人向合肥市瑶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与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答应支付周某等人的工资。眼看着调解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到了,周某等人却始终没等来自己的工资。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来到瑶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瑶海法院执行法官朱昊、书记员聂传政一边主动联系该公司股东,告知其违法后果,一边积极调查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方调查,该公司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为了早日帮周某等人追回钱款,瑶海法院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并依法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消费,冻结其股东账户。

  慑于法律的强大威力,该公司股东张某经多次教育劝导及传唤后,于6月1日来到瑶海法院全额支付了该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9万余元。瑶海法院在完成核查、通知、确认信息等工作后,顺利将此笔款项发放到申请人账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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