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提供劳务受重伤 强制执行促和解

时间:2021-06-10 08:44:54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8日,六安市霍邱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拘传被执行人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成功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申请人申某根据被执行人赵某安排,在霍邱县某农贸大市场工程中从事外墙项目的部分工作,该工程外墙项目由赵某从被执行人某广告公司处分包,赵某不具有相应资质。在工作过程中,申某不慎摔伤,经鉴定申某伤残等级为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霍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申某各项损失共20万余元,由该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义务,申某遂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两被执行人沟通联系,并到该广告公司住所地送达了有关执行文书,但两被执行人仍未履行。6月8日执行干警将该广告公司法人姚某拘传至法院,并通知申某前来调解。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执行干警对双方进行“背靠背”式调解,分别做各自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该广告公司分期付款,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本案得到了实质性推进,双方从一开始剑拔弩张到最终握手言和,该起涉民生案件最终得以和解,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杨传武)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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