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拒不移除土地附着物 被执行人被拘留

时间:2021-07-07 08:42:00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给你多少次机会了,这次必须对你采取拘留措施!”面对被执行人曹某信誓旦旦的承诺,执行法官再也不留给他任何余地,因为这是曹某第三次被关进羁押室了。

  事情追溯到5年前的一起物权纠纷。2016年2月,赵某经营的种植合作社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租赁65亩土地进行农林综合开发,同村村民曹某为争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赵某承包的土地上私自挖坑栽树,损毁麦苗,期间多次干扰赵某对农作物进行除虫和收割,最终曹某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当初曹某所栽树苗已经长成树木,赵某多次要求其砍掉,曹某均置之不理。2020年6月,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曹某立即移除在赵某种植合作社承包土地上的所栽树木等地上附着物,而曹某迟迟不肯履行。

  今年年初,赵某的种植合作社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曹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曹某总是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狡辩,向申请人索取所谓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从法律角度向曹某释明了其侵占行为的违法性,言明其栽种行为不仅不受保护,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曹某听后依然无动于衷。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到了羁押室,曹某惴惴不安,承诺回去之后立刻着手清理树木。但是,曹某回村之后又玩起了“迂回策略”,不是找不到挖掘机就是在忙着照顾家人,拖拖拉拉又过了一个月,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第二次拘传。听说要被拘留,曹某再次作出保证,为了表明诚意,写下了保证书,并让其儿子作了担保,赵某同意再给曹某最后一次机会,执行法官也向曹某下了最后通牒。

  但是,第二次离开羁押室后,曹某不仅又开始对赵某爱答不理,而且两人在移除树木的时间和费用上多次发生了争吵。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果断对曹某进行了拘传,并对曹某拒不履行的行为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的处罚。

  执行法官表示,如果曹某继续逃避执行,法院将采取代履行的方式移除土地上的附着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曹某承担,曹某若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张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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