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石台:“法院办事太负责任了”

时间:2021-07-30 08:46:09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没想到法院还能帮我把这笔钱追回来,接到执行法官电话说让我们领取退赔款时,我们真的不敢相信,我们也没想到这笔钱能退回来,法院办事太负责任了。”被害人王某激动的说道。近日,王某、程某等6名涉黑恶案件被害人满脸喜悦来到石台法院领取了339000元退赔款。

  2016年,胡某在涉黑恶犯罪中,实施恐吓,敲诈了被害人王某、程某等6人339000元,2021年1月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案件生效后,该案财产刑部分立即移送到执行局进行立案,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财产“四查”以及对涉黑恶行业领域财产调查等多种执行措施和方法,有效执行了部分案款。鉴于胡某在监狱服刑,于是执行干警依法约谈了胡某家属,向其家属释法析理和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最终其家属主动代为缴纳了剩余款项。至此,本案罚金及退赔款共计459000元全部追缴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款执行到位后,因部分被害人更换了联系方式,导致执行干警无法与被害人取得联系,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联系查找,最终与各被害人取得联系,将案款成功交到每一名被害人手中。

  石台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尤其是黑恶财产案件执行,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果。今年以来执结涉黑恶案件4件,执行到位罚金520万元,没收财产3609.72万元,退赔被害人59万元,有效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增强和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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