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纳入黑名单出行受限 被执行人忙还款

时间:2021-11-01 10:46:19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10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蔡某二人来到谯城法院执行局找到办案人员,要求还款并请求法院及时将二人的失信黑名单屏蔽。

  2018年4月,刘某经蔡某介绍认识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从李某处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蔡某对该借款进行担保。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刘某拒不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刘某偿还李某的借款5万元及利息,蔡某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蔡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7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二被执行人均为外地人,办案人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二人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二人均以不同事由拖延,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最终,办案人员对其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

  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出差,蔡某在一次出差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立即慌了神。蔡某为了能够将自己从失信人员名单库中屏蔽,多次联系刘某,督促刘某积极凑钱,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二人最近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凑齐了,双方约定好时间,一起到执行局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清。(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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