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冬季行动】借款不还怎能行!

时间:2021-12-22 08:18:52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再次开展涉民生领域案件“凌晨铁拳”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6点,寒风凛冽,雨山区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待命、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四路,奔赴街道、乡镇、社区执行现场。

  借款不还怎么能行!

  6点45分,法院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张某家的门,其父母声称儿子远在深圳。执行干警要求张某父母现场拨打张某电话,告知其尽快履行义务。电话拨通后,执行干警听见房间里有人说话,要求打开房门。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张某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张某父母改口声称儿子经常外出,回来又晚,对其在家的事实并不知情。执行干警当场指出,张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一夜之间从深圳回马鞍山不符合基本事实。张某父母接着以自己患有严重疾病,执行行为给其造成伤害为由威胁执行干警。执行干警不卑不亢,告知其法院在依法执行公务,随后将张某拘传至法院。

  原来,2019年10月12日,张某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2019年10月15日,该公司向张某发放贷款20万元。张某于2020年3月1日到期后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经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法院判决,张某应当归还该公司借款本金187517元并支付截止到2020年12月1日的利息、滞纳费31981.99元,合计219498.99元。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下,张某出具还款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

  冻结银行卡 划扣剩余欠款

  7点12分,执行干警在某小区将长期隐形遁迹的被执行人汪某拘传至法院。据悉,2020年1月17日,汪某向某公司借款9.9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2020年1月19日,该公司向汪某发放贷款9.9万元。汪某于2021年2月1日到期后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经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法院判决,汪某应当归还该公司借款本金75356.74元并支付截止到2021年2月23日的利息、滞纳费731.27元,合计76088.01元。

  在和被执行人沟通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汪某已归还4.2万元,但申请人的律师在不知道部分还款事实的情况下,按照原判决金额申请的强制执行。经仔细核对确认,法院冻结汪某的银行存款足以通过划扣方式履行全部义务。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出具还款承诺书 双方终和解

  7点47分,执行干警在瑞祥家园将从不接听法院电话的被执行人罗某拘传至法院。原来,2018年12月25日,罗某向某公司借款9.9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2018年12月26日,该公司向罗某发放贷款9.9万元。罗某于2020年2月1日到期后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经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法院判决,罗某应当归还该公司借款本金86584.42元并支付截止到2020年3月22日的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拒不履行义务。拘传到院后,罗某同意出具还款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中,雨山区法院共出动警车10辆,干警38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到现场监督执行工作。经过近6个小时作战,共拘传10余人,执结9案,执行到位金额53.6万元。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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