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结劳动争议案 让群众烦“薪”事不烦“心”

时间:2022-01-14 08:35:55 稿源: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

  临近年关,辛苦一年的“打工人”能否拿到应得劳动报酬回家过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雨山法院一贯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力度组织执行行动,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利益,将“白纸黑字”兑现为“真金白银”,让当事人过一个温馨团圆的春节。近日,雨山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原来,被执行人某保安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通过招标承包某小区保安岗位,申请人黄某于2021年1月1日在某保安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岗位为监控岗。2021年3月27日,某保安公司向黄某下达通知。黄某在某保安公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至下午6时30分,实行上二休一。某保安公司于3月27日通知黄某调岗,在黄某未同意且正常上班打卡的情形下,某保安公司以黄某旷工扣除其3月份工资200元。某保安公司给黄某调岗,黄某不同意,某保安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10月11日,马鞍山市雨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如下:一、某保安公司解除黄某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二、某保安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黄某赔偿金1700元、克扣的工资200元、超时加班费1080元。裁决生效后,某保安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认真研读案卷材料后,认为案件执行标的额较小,通过做工作自动履行的可能性很大。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保安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同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查控,并实地走访分析研判公司的经营状况,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反复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特别是有可能受到信用惩戒,对个人及公司信誉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在法律的威慑和法官的劝导下,于2022年1月10日主动来到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一次性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雨山法院将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量和效果,优化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立案便捷、执行快速、发放及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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