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上门服务”

时间:2022-03-18 09:01:19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9日清晨,田家庵区法院开展了“江淮风暴”春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30名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下,向不遵守法律和不诚信的行为“亮剑”。早晨6点10分,行动三组率先于领城小区控制住一名被执行人,当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居住的小区时,他仍尚在睡梦中。伴随着执行干警的敲门声,李某才从“钱不还也没事”的大梦中醒来。随即,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在说明案情缘由后,将被执行人李某带上警车。上了警车后,李某缓缓的回过神,意识到这样拖欠下去自己将面临司法拘留,顿时心生悔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2017年2月被执行人李某因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申请执行人严某借款十万元,借款到期后,经严某多次索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严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十万元。法院经审查后判决李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严某十万元,但李某未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放在心上,仍迟迟未履行。直到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将之带上警车时,才发觉自己做错了事情,自己应当遵守法律、信守承诺。

  强制执行措施的功能不仅在震慑被执行人,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违背诚信的行为,倡导形成遵守法律、信守承诺的社会风气。让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违背诚信是错误的,那执行工作也将被赋予更多的价值和意义。(李林 杨雪)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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