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 积极执行促和解

时间:2022-03-31 09:50:33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曹某某与刘某某、乔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至2016年,刘某某、乔某某多次向曹某某借款,2018年10月31日,通过双方结算,刘某某、乔某某尚欠曹某某本金132万元。当事人经二审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刘某某、乔某某自愿向曹某某偿还借款132万元,具体偿还方式为:于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22万元,2021年1月15日前偿还10万元,2月15日前偿还10万元,上述前三期款项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则按一审判决执行;以后每月偿还10万元并于每月15日前支付,直至还清,如刘某某不能按期还款,则按一审判决执行。

  协议达成后,刘某某、乔某某仍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尚有112万元未履行,遂曹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曹某某已于2020年申请保全查封刘某某房产、担保人李某某房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积极同当事人双方沟通调解,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于2022年3月28日当场履行现金10万元并同意至明年年底给付清剩余借款,本案不再进行评估、拍卖程序。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