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历时五年终执结 送款上门暖人心

时间:2022-04-26 08:55:43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谢法院主持公道、谢谢法官费心,我们真的很感激你们做的这一切!”

  4月22日下午,随着申请人储某在领款手续上签字、捺手印,一件5年前立案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霍山法院综合运用多种执行强制措施的基础上,被圆满画上句号。

  2016年11月,储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年逾古稀的储某老夫妻二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和年仅4岁的女儿,同村肇事者董某被判决给付赔偿款共计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未履行义务。2018年3月,四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以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等为由, 始终拒绝履行义务,霍山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其家人代为偿还5万余元,经申请人同意,对董某提前解除拘留。董某与储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给付剩余款项。

  经过前期的一系列查询及走访,承办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董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依据以往办案经验,法官从法律后果和情理角度入手,希望被执行人能够换位思考、信守承诺,让两位老人和幼童有个安稳的生活条件。在法律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告诫教育下,在外务工的董某按照约定每年足额支付赔偿款。另外,为保障老人和孩童的正常生活,2018年6月,霍山法院积极为申请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5万余元。

  4月22日,考虑到储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加之疫情影响,乡村交通受阻,执行法官主动来到距离县城40公里外、地处大山之中的储某家里,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将最后一笔领款手续送上家门办理。承办法官也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并表示如有任何法律需要,可以向法院求助、向“一村一法官”包保法官反映。案件圆满执结。(童晓文)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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