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执行干警雷霆出击 强制扣车促执行

时间:2022-06-21 10:10:01 稿源: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宿城六月天,骄阳似火,埇桥区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热情高涨。快执团队和普执团队在全市范围内机动寻人找车,并随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位置线索迅速到达指定地点。6月20日,埇桥区法院执行局扣押车辆3案4辆,强制执行的威力和效果非常显著。

  该案是一起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被告人段某某与他人酒后在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被害人段志某家门口发生争执,被害人段志某劝解时因言语不和与被告人段某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造成被害人段志某受伤。后经依法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段志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7461.76元。

  该案于2022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此时被执行人段某某尚在服刑期间,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段某某于6月份服刑结束,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一直不配合,后申请人在其住处发现其名下已被查封的丰田小轿车,执行干警当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成功扣押车辆。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被执行人张某某因需要从申请人王某某处购买煤炭,后执行人张某某将煤炭送至申请人王某某经营的厂里。经结算执行人张某某共欠货款104430元。该款经多次催要,一直未能归还, 申请人王某某因此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被执行人张某某自愿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给付货款104430元的协议,但是截至进入执行程序时,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申请人于6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也不配合说明情况,遂依法查封其名下两辆车,6月20日上午,申请人王某某找到该两辆车,立刻告知执行干警,接警后立刻赶往车辆所在地,到达后发现两辆车,现场做和解工作无果后,当场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申请人邵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依法审理,于2022年1月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胡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请人邵某某借款本金96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22年5月20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比亚迪牌SUV,于2022年6月查封该车,6月20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告知该车的具体位置,执行干警即刻火速赶往,在现场找到该车后,即刻扣押该车到法院。下一步,将对扣押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扣车”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离不开全体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全体执行干警将以夏季行动为切入点,攻坚克难、雷霆出击,不断总结成果、积累经验,集中力量对未执结案件进行清理,切实维护、保障胜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埇桥区法院在为期3个月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惩戒力度,亮利剑出重拳,用实际行动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周化文)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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