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官巧解土地纠纷 社区欢心赠送锦旗

时间:2022-06-30 09:46:00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8日,扬子社区下墩居民组将一面印着“执法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琅琊区人民法院,对执行法官巧妙化解一起社区与租户间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表示感谢。

  2003年,扬子社区下墩居民组与本组居民周某某签订《租用土地协议书》,约定租赁居民组的3.4亩稻场地至2020年。后因周某某过世,租赁权益由余某某继承。2010年,下墩居民组又租给本组居民杨某1亩稻场地,约定租赁期至2020年。2021年5月,两位租户租期届满后经多次催促均不返还土地,下墩居民组决定起诉至琅琊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余某某、杨某限期归还土地并支付自2020年以来的占地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因两位居民拒不归还土地,下墩居民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认真梳理案件来龙去脉,发现如果将该案简单定义为“租赁合同纠纷”,强制执行租户返还土地和租金,只会激化双方矛盾。因为涉案土地即将面临拆迁,此时要求租户搬离,不仅居民拿不到拆迁补偿,下墩居民组也没有了租金收入,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怎么才能“两全其美”呢?执行法官通过做双方思想工作,反复耐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下墩居民组同意余某某、杨某续租涉案土地至实际拆迁之日止,同时余某某、杨某支付下墩居民组每亩每年5000元的租金和每亩三万元的征用土地保证金,该协议长期履行。至此,一起错综复杂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就这样圆满化解。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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