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法院:数年积案终化解 款送家中解困难

时间:2022-07-08 10:54:36 稿源: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那么快就帮我们把钱要到了,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问题,真的太感谢了……”2022年6月30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从埇桥区法院祁县法庭承办法官手中接到69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于2016年10月生效,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9694.57元。后两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于2016年11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两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又以常年在外务工等形式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该案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到祁县法庭反映情况,鉴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已年逾耄耋、体弱多病又家庭困难,祁县法庭负责人在认真听取情况后,迅速对该案恢复执行。随后,法庭干警就两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多次到两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调查走访。经多次调查走访,远在他乡的两被执行人听说法庭干警正在寻找他们,迫于压力遂主动联系了法庭干警。

  经过法庭干警的耐心劝说和多次调解,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和迟延履行金,两被执行人也愿意将赔偿款69000元一次性付清。2022年6月30日,两被执行人将案款69000元现金交到祁县法庭。当日,正值大雨天气,考虑到天气、路途遥远以及申请执行人的身体健康等因素,祁县法庭负责人决定亲自将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家中。王某某及其家人在收到案款后,拉着法庭干警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7月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家人特地来到祁县法庭送来了两面鲜红的锦旗。

  今年以来,埇桥区法院祁县法庭紧扣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精神和埇桥区法院“三提一树”活动实施方案,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己任,切实解决了当事群众遇到的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祁县法庭全体干警会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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