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餐饮店拒付货款 执行“110”出击即履行

时间:2022-09-27 08:41:42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餐饮店赊购食材,经法院调解仍不按时履行,直到执行法官赶到餐饮店,经营者才慌了神。近日,南谯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全力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经营一家餐饮店,滁州某水产经营部长期为餐饮店供应鱼头、牛蛙等食材。至2022年5月,餐饮店尚欠货款40795元,虽经多次催要一直未支付。经法院调解后,仍未按时履行义务,该水产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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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李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1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该餐饮店及经营者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部分银行存款,但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案件陷入僵局。当日下午5:40分,南谯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正在餐饮店内”,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该餐饮店。此时正值营业时间,为不影响餐饮店经营,经营者李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1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近期全部履行完毕。(孙梅梅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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