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14年守信与坚持促使案件圆满执结

时间:2022-11-25 17:18:1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随着被执行人履行完最后一笔执行款,双方当事人在结案笔录上签字、捺印,宁国市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历经14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4年,孙某某驾驶皖农用三轮车回家,与王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孙某某车损人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某负次要责任。孙某某因事故造成终身残疾,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王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2221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每月2000元左右的打工收入。承办法官考虑到申请人获得赔偿的迫切心情和被执行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执行人从2008年10月开始,每月还款500-700元,直至付清为止。

  协议达成后,从2008年至今,承办法官虽换了数任,案件却一直记挂在每一任承办法官心上,督促被执行人每月按期还款。逢年过节时,被执行人还会主动增加一些。14年当事人的信守诺言,14年法官的坚持不懈,共同了结这桩陈年积案。(晋军)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