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房屋拍卖后拒搬离 法院依法强制腾迁

时间:2023-03-08 10:30:50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名下商品房被法院依法拍卖用以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却迟迟不肯搬离。近日,南谯区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在公证处、社区及小区物业三方见证下,依法强制腾迁一处拍卖房产,并向司法拍卖买受人进行了现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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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与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李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李某也一直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决定将其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用以清偿债务。拍卖前,执行法官依法张贴了房屋搬迁公告,并限令被执行人于一个月内自行搬离房屋,否则将强制执行腾迁,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

  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买受人陈某以97万余元价格竞得。拍卖后,被执行人仍未将房屋内的物品搬离。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实施强制腾迁。南谯区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分别组成搬迁组、财产登记和交接组3个工作小组,按照制定好的强制腾迁方案,有序开展腾迁工作。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搬移至临时安置点存放,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4个小时的搬迁,房屋顺利腾空,执行法官更换房屋门锁,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李莹莹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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