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案顺利执结

时间:2023-04-27 14:40:24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和法官,我受伤以后全家的担子都压在了我妻子一人身上,这笔钱真的是雪中送炭,帮我们全家人解决了燃眉之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4月21日,申请人王某顺利拿到最后一笔9万元执行款。至此, 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赔偿案件的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王某一边数钱一边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8年1月,金某逆向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王某的电瓶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左腿受伤,后经鉴定,王某左腿构成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王某向徽州区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9月,法院依法判决金某支付王某赔偿款20万余元。金某未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20年11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金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金某主动来到法院申报财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积极还款,但自己年过六旬且身患疾病需长期服药,仅靠在厂里打零工和卖菜为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的能力,希望王某能放宽履行期限。经过多方查控、实地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金某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其账户中仅有少量工资款,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考虑到双方的现实情况,为了达到“双赢”的局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协商,一方面将被执行人的想法和苦衷告知申请人,促使被执行人获得申请人的理解与宽容,另一方面要被执行人考虑申请人受伤行动不便、家中经济困难的现状,要求其积极筹措资金还款。同时积极听取双方意见,帮助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申请人愿意体谅对方困难、放弃一部分执行权利,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4万元,双方约定剩余赔偿款由被执行人每月履行2500元,至2023年4月前付清全部赔偿款。此后执行法官一直未放松对本案关注,定期与被执行人沟通欠款的筹措进度,在督促他筹款的同时也叮嘱他注意身体,被执行人也做到了信守承诺,每月都主动按期还款。

  “法官,我终于攒够全部赔偿款了。”2023年4月20日,被执行人金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要履行剩余全部案款。来到法院后,金某从纸袋里掏出厚厚一叠纸钞,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等各类面值的纸币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经清点,与剩余案款分毫不差。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完结,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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