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法院:用心唤醒“沉睡”的亲情

时间:2023-05-08 17:21:23 稿源:休宁县人民法院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而家住休宁县的程某平却拒不赡养其亲生父母。5月4日,休宁县法院齐云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得到程某平在家的线索后,连夜将程某平拘传至法院。

  程某平的父亲程某已是八十高龄,与老伴育有二子四女,辛劳一生本应安度晚年,不料,却因家庭琐事导致居无定所,生活毫无着落。无奈之下,程某于2015年诉至休宁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程某及老伴搬入其为长子程某平结婚而建的老房子内居住,程某平应予以配合,六子女每人每月负担赡养费150元,医疗费、护理费由六子女均摊。

  判决生效后,其他子女均积极履行,作为长子的程某平却反复拖延甚至拒绝给付,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多次督促下,程某平仍态度强硬,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其不孝行为很快在村里传开,邻里议论纷纷。为弘扬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人合法权益,休宁县法院接到有关程某平的线索后,第一时间将程某平拘传至法院。

  “这个案件涉及家事纠纷,如处理不当容易激化家庭矛盾。”案件执行法官说道。于是,执行法官将亲情作为本次执行工作的基础和突破口,用心对程某平进行劝导教育。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其他子女都按期给你父母赡养费了,你作为长子更应该作好表率”“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没有什么比血浓于水的亲人更重要”……

  从华灯初上到夜深人静,法官一番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话语,终于唤醒了程某平沉睡已久的亲情。程某平当场提供自己养老保险账户有钱入账的信息,并承诺回家后与儿子商量赎买商业保险用于履行判决。

  一起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常常蕴藏着不简单的处事哲理。我们常说,不能就案论案、机械办案,是因为案件背后不止有冰冷的法律条文,还有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而法官办案的过程,就是促进当事人之间情感交流、彼此体谅、彼此包容的渐进过程。坚持用最妥当、最有效的方式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我们每一名法官持续努力的方向,亦是毕生追寻的目标。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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