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执结纠纷案 矛盾得化解

时间:2023-06-30 10:49:18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的理解,以后我不会再那么冲动了,这次事情结束了,我也能安心做生意了。”

  被执行人宋某某再三向法官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约定期限内赔偿申请人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失合计8455.44元。但被执行人宋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网络资金、车辆等财产情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过与宋某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其最近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而且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矛盾纠纷一触即发。

  执行法官耐心向宋某以情说理、释法,最终宋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承诺还款,但希望能延迟些时日,自己筹到钱后将一次性全部履行。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同意了这个方案。

  6月26日,依照约定,执行法官来到宋某店铺,宋某现场履行全部案款,双方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案件成功执结。(惠芳 王健辉)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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