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执行110”闻“铃”而动 火速出警护企发展

时间:2023-07-12 16:09:20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7月6日下午3时许,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是肥西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我们发现了被执行人翟某某驾驶的车辆,请你们赶紧过来!”“好的,我们立即通知案件承办人,尽快赶到现场!”肥西法院执行局“执行110”值班法官程前军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后,立即将该案件执行线索转达案件承办人,并组织人员火速前往。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为翟某某承建的安徽省某公司宿舍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供建筑材料,但翟某某一直未按合同支付材料款。经肥西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翟某某应支付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及律师费等共计126万余元。后翟某某仍未按照约定履行,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向肥西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翟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及线下对翟某某财产展开调查,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翟某某,要求其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但翟某某均以外面债务较多、无固定职业等理由推诿,拒绝履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下午4时,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发现被执行人翟某某正准备驾驶车辆离开。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并依法扣押其车辆。在执行局中,案件承办人向翟某某反复讲明利害关系、释明法理,并明确告知其如故意隐匿及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包括拘留、罚款在内的进一步法律措施。经过数小时的谈话督促,以及在法院强制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翟某某如实报告了自己财产相关情况,表示后期将积极履行,并当场与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执行增速就是为企业减负。下一步,肥西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姜超)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