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两份盒饭的执行力

时间:2023-07-13 09:56:21 稿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三次上门、拉家常式释法、两份盒饭……这些点滴温馨的执行方式打动了一位八十一岁被执行老人的心。7月1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悉心劝导,柔性执法,用真情真心化解了一道执行难题,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5日一早,赵某驾驶电动车与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现场。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肇事逃逸,负事故全责。周某伤情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周某遂于2023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今年已达81岁高龄,系退休工人,和老伴租房居住,靠退休工资维持其和老伴的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且对执行有抵触情绪。执行法官考虑到赵某和其老伴年事已高,若强制执行,对他们的身心会产生刺激,导致执行不当,一番思量后,决定“柔性执法”,主动上门破解执行僵局。尔后,执行法官一次、两次、三次来到赵某家,通过沟通交流的方式,拉近与赵某的心理距离,并适时释法析理,化解老人的抵触情绪。通过几次上门走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还存有争议,执行再一次陷入困境。

  为了尽快化解矛盾,7月10日一早,执行法官将老人和其老伴接到法院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赔偿事宜。经过一上午的沟通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还是互不相让,此时已临近中午,执行法官于是为两位老人端来水,打来盒饭。

  此时,吃着盒饭的老人终于松口,感动于法官的关心和法院不懈执行的真诚和毅力。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秉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和解,随后赵某举全家之力,凑齐15万元当场交付,剩余1.5万元于三日后付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法律虽有原则,但亦有真情,舒城法院始终秉持严格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充分考虑每个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优化执行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群众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理念。(方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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