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拖欠砖款拒给付 司法拘留不手软

时间:2023-07-14 17:21:25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我没钱,这个钱我就不还,你们要把我抓起来,那就抓吧……”近日,南谯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李某与郑某是朋友关系。2013年,郑某在承建某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需要向李某购买免烧砖,后经双方结算共拖欠砖款10.2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郑某仅支付3万元,对剩余欠款迟迟未支付。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郑某支付李某7.2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仍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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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对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致电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但郑某一直不为所动,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7月11日晚10点,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出动,在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其围堵,此时的被执行人仍态度蛮横强硬,坚称自己没钱,并声称“这个钱我就不还,你们要抓就抓……”。执行干警依法将郑某拘传至法院。经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坚持自己没有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鉴于此,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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