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执行110”:两天三案 终本核查显威力

时间:2023-11-14 17:13:24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砀山法院“执行110”机制自推行以来,全天候备勤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对执行线索的反应力、处突力、执行力,精准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终本”只是暂时性停止案件执行程序,而不是免除被执行人义务,砀山法院对于终本案件认真梳理、排查,不放过任何线索,做到终本不终止,以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终本核查阶段,“执行110”案件核查员再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给生活、工作带来的严重后果,如继续不履行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最终一次性偿还3.1万余元欠款。

  现场二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先期履行2万元后不再履行。

  11月8日上午,“执行110”案件核查员在终本核查案件时,查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但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遂将其拘传到院。案件核查员继续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缴纳剩余案款6.6万余元及执行费。

  现场三

  申请执行人翟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履行部分案款后,剩余案款不再履行。

  11月8日上午,接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110”迅速出警赶赴合肥,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于当天18:30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案件核查员从法理、情理多个层面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家人也会带来不利影响,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劝诫,被执行人履行剩余全部案款3.2万余元,案件执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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