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出尔反尔,恶意躲避执行,拘!

时间:2023-12-25 15:25:29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为维护司法权威,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责任人,近日,南谯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滁州某机电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进行司法拘留。

  2018年6月,滁州某机电安装公司将承包工程分包给滁州某通讯工程公司,滁州某通讯工程公司按约完成了全部分包工程,滁州某机电安装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41.5万元未给付。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滁州某机电安装公司未按协议履行法律义务,通讯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方滁州某机电安装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告知其十日之内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同时释明若不如实申报财产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公司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随即向法院申报财产,但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公司在外有几笔债权尚未收到,被执行公司承诺拿到款项后将第一时间支付该案案款。

  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在此情境下,执行法官决定“活水养鱼”,一方面保护被执行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公司积极沟通希望给予被执行公司“喘气”机会。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申请执行方同意宽限被执行公司还款时间。

  近日,申请执行公司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公司已要回来了欠款,但一直未偿还自己公司”。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往张某所居住的小区,将正在家中看电视的张某拘传至法院。调解室内,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承认所收回的欠款没有入公司账户,亦未用于偿还案涉债务,目前也无法履行。鉴于被执行公司恶意躲避执行转移资产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十五日司法拘留措施。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