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集中执行重拳出击 利剑出鞘尽显锋芒

时间:2024-01-29 16:25:30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24日,霍山县法院开展2024年“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城区、乡镇,对一批重点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

  屡次失信不可取

  2020年,钱某某与程某某、霍山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程某某、霍山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钱某某医疗等费用合计5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未履行赔偿义务。2022年初,经钱某某申请,法院依法拘传金某至法院,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金某给付了5万元赔偿款。此后,金某仍未主动履行剩余款项。2024年初,法院再次对金某恢复执行。24日上午,执行干警成功将其拘传回法院。到院后,考虑到金某屡次失信的行为,为维护司法权威,该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金某眼见动了真格,立即联系其家属来到法院,给付部分赔偿款,其家属为剩余款项提供担保,承诺按时履行。

  躲避执行终被拘

  2012年,金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曹某某借款124000。此后在曹某某多次催要及法院强制执行下,金某仅给付了部分钱款。24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金某所住小区,敲开门后询问金某家属被执行人是否在家,同时出示相关证件要求进屋搜查。但金某家属坚称其不在家,并多番阻挠执行干警进屋核实情况。执行干警察觉不对,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金某家属妨碍干警执行职务的法律后果。金某家属态度有所松动,执行干警果断进屋搜查,最终在卧室里找到被执行人,并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到院后,金某仍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

  拖欠数年终执结

  2011年5月,马某向刘某某借款50000元,约定一年后偿还,约定期限届满后,马某仅归还原告13000元。剩余款项元拖欠十余年未还。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迫于强制执行威力,马某积极表示愿意偿还剩余款项,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马某当场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行动,霍山县法院共查找被执行人30余人次,成功拘传11人,对2人宣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6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持续营造浓厚的执行攻坚工作氛围。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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