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高效执行护权益

时间:2024-03-04 18:06:16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上午,申请人将“尽职尽责 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砀山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以表示对执行工作的感谢。

  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干警与杨某取得联系,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配合。根据摸排到的线索,执行干警突袭至杨某在萧县的仓库,看到执行干警后,杨某态度嚣张,不愿履行,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和警示教育,杨某表示会积极筹措案款,经申请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约定期限已到,杨某却不见了踪影,其家人以其外出送货为由帮他做掩护。鉴于杨某的不诚信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罚款决定书送达至杨某仓库,看到此次动真格了,杨某慌了,承诺会尽快偿还货款。

  最终杨某偿还全部案款1.9万余元,并缴纳案件罚款,案件执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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