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异地执行解“薪”愁

时间:2024-03-08 10:13:01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筹好钱了,马上把工资付给他们!”3月5日晚上8点,谯城法院执行法官拘传被执行人罗某回亳路上,罗某认识到躲执抗执的错误,在高速服务区将欠付的40万元劳务款履行完毕。

  2020年7月下旬,罗某与文某签订《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书》,将某项目木工工程分包给文某,文某、于某等人提供了木工劳务。2021年2月初罗某出具结算条据。后经催要工程款未果,文某、于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罗某限期支付文某报酬款5万元,支付于某报酬款35万元。因罗某逾期未能支付薪资,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罗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发现其长期外出,名下也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3月5日,执行法官接到罗某在淮南的下落线索,迅速组织人员赴淮南寿县,成功找到罗某。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法官,罗某仍然心存侥幸,企图以没钱为由拖延执行,遂被强制拘传。在回亳路上,执行法官调取了被执行人微信流水,发现其可能涉及“拒执罪”,再次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义务。得知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后,罗某连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罗某在高速服务区与申请人视频连线,双方达成和解,罗某一次性转账履行了40万元。(李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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