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情法并用 为“你”解忧

时间:2024-03-11 15:53:49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三八”妇女节什么样的礼物最得“你”心?在这个特别的日子,肥西法院执行局为“你”送上特别的司法“礼物”,让“你”不但开心更收获安心。

  情法并用为“你”解忧

  原告万某与被告王某、刘某系朋友关系,2011年起被告王某、刘某两人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万某借款共计本金32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还款期届满后,被告未还款。万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肥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不履行义务,无奈原告万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魏士超向被执行人王某、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两人以手头拮据为由拒不履行。为了更快更有效地执结该案,魏士超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地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申请执行人万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互相体谅、各让一步,王某当场支付万某八万余元,双方就余下款项达成分期偿还的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的最终和解,不仅化解了一起纠纷,也使昔日怒目相向的朋友又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强力执行护“你”成长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金某某因情感不和诉至法院,经肥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婚生女由申请人张某抚养,被告金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金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申请人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孙运龙接到案件后,为切实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金某某,之以情、之以理进行调解,被执行人仍不积极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孙运龙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及法官不断地释明法理下,被执行人金某某终于答应履行抚养费义务,目前被执行人每个月仍在支付抚养费中。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应有职责。肥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抚养、赡养、劳资纠纷等涉女性权益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行动,以执行之威保护每一个“你”。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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