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异地追“薪” 解民忧

时间:2024-03-14 15:43:12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们拿到钱了。”谯城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响起,电话那头,申请执行人于某声音洪亮,裹着笑意,“谢谢您昨天晚上的辛苦!”

  2020年7月下旬,文某某与罗某签订《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书》,将某项目木工工程分包给文某某,文某某、于某等人提供了木工劳务。2021年2月初,罗某出具结算条据。文某某、于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罗某限期支付文某某、于某劳务款共40万元。罗某逾期未能支付,文某某、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罗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发现其长期外出,名下也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3月5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罗某在淮南的下落线索,迅速组织人员赶赴淮南寿县,成功找到罗某。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法官,罗某仍然心存侥幸,企图以没钱为由拖延执行,遂被强制拘传。

  3月5日晚上8点,在回亳的高速公路上,执行法官调取了被执行人微信流水,告知其可能涉及“拒执罪”,并再次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下,罗某意识到躲执抗执的错误,也知道了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连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罗某在高速服务区与申请人视频连线,双方达成和解,罗某最终一次性转账40万元,履行了全部欠款。(贾萌)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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