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

时间:2024-04-19 16:32:34 稿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在这生机盎然的四月里,绩溪法院执行法官们更加干劲十足,步履不停。4月17日晚,在绩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的带领下,绩溪法院再次集结力量,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

  离婚后给抚养费,是责任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曹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宋某于2023年3月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曹某拒不履行义务,并一度处于失联状态,本院在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查询名下财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仍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就在案情陷入僵局的时候,一直失联的曹某突然打电话联系上执行法官。

  “法官,我愿意履行义务,给付抚养费,能不能尽快解除我的失信状态……”

  原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曹某的出行和消费带来了限制,曹某才会主动现身。“给付抚养费是你应尽的义务,你身为母亲,一直逃避执行,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在你履行到位后,我们会依照程序将你从失信名单中解除,希望你以后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多关爱孩子成长。”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再次对曹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并向其发送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随后,曹某将2万余元执行款打至法院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散伙后清偿债务,是义务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解除合伙关系,姚某返还周某投资款13万元的调解协议。后姚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周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约定后,姚某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案款后又停止了给付。后法官多次联系姚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其仍未履行。此次将姚某拘传回法院,法官将申请人近期病重急需用钱的情况告知了姚某,又从兄弟情谊入手,对其进行耐心规劝,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姚某承诺一定想办法在“五一”前履行2万元案款,其他案款将按照约定及时给付到位。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9人,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125418元。下一步,绩溪法院将以“徽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为有力抓手,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在保障民生、护航发展上持续发力,竭力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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