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七十八岁申请人送感谢信到法院

时间:2021-05-21 08:47:07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年近八旬的申请人张某专程到蒙城县人民法院给执行干警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信只有短短几行字,其中“知民苦,解民忧”、“服务周到,秉公执法”等内容体现出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2014年,被告卢某因生意需要向原告张某借款210000元,2018年张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卢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21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均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期,执行干警又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希望其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经过与申请人耐心沟通,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位于小辛集乡的房产。经过查询,该套房产已经被另一个执行案件查封,执行干警随即对该套房产进行轮候查封。

  得知被执行人房产被顺利查封,申请人终于放心了,执行干警又向其解释,下一步将根据房产具体处置情况,与另一个案件一起合理分配。

  5月16日,申请人张某来到法院,将这封真挚的感谢信交到执行干警手里,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蒙城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传递着司法温度。(朱佳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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