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拖欠工资躲执行 异地搜查显成效

时间:2021-06-23 09:16:23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感谢你们帮助我们拿回血汗钱!现在总算踏实了。”6月21日,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努力下,张某等9位“打工人”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张某、项某某等9人与滁州某货物运输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滁州某货物运输公司应支付张某、项某某等人劳动报酬,但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2021年3月,张某、项某某等人向琅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该公司已不在经营,其法定代表人杭某也不知去向,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沟通,杭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失去联系。4月底到6月初,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三次到杭某在马鞍山市的住所进行调査,均未发现其踪迹。

  6月17日,执行干警第四次来到杭某家中,杭某妻子在家,执行干警首先向其出示执行证件,并告知法院将对其住所采取搜查措施,同时出示搜查令。杭某妻子见此情形,立即打电话与杭某商量,经执行法官耐心地做工作,杭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法官表达了歉意,并当即转账16000元到法院账户。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杭某妻子送达了传票,传唤杭某6月21日上午9时到法院。

  6月21日上午,杭某与妻子来到法院,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讲明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后,杭某与到场的申请人协商一致,履行全部劳动报酬67612.5元,该批系列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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