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展强制腾房专项行动

时间:2021-07-26 08:39:35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巩固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专项活动,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7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开展了强制腾房专项行动,再次掀起“江淮风暴”新攻势。

  第一场执行现场:合肥市庐州大道一小区

  7月22日7时30分,该局16名干警在法院列队,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红兵作简短的动员后,集中前往合肥市包河区一小区,对被执行人潘某某的一套120多平米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让。

  潘某某自2018年以来因拖欠他人劳务费、货款、借款在本院有37件执行案件,其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400余万元标的款义务,并一直逃避执行。执行人员查询到其在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一小区有房产,后经查封、公告拍卖,买受人张某于2021年5月14日以最高价320余万元竞得,并办理了产权过户。

  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多次上门劝导,要求被执行人潘某某腾让清空该房屋以便法院依法处置,但被执行人潘某某一直拒绝迁出该房屋。考虑该房主要为其家属余某及其两个子女居住,执行人员在强腾前通过中介为潘某某就近租赁了住房。

  腾房进行中

  安抚被执行人未成年人子女

  7月22日上午,庐江法院执行局在包河法院执行局协助下来到执行现场,发现被执行人潘某某不在家,其妻子余某带着女儿在现场,一开始,余某情绪异常激动,一边喊着要跳楼一边扑向窗边。执行法官立即阻拦、并将其控制,再对其进行批评、说服教育;同时对被执行人未成年人子女进行安抚。

  在余某的情绪缓和后,告知其被执行人潘某某涉及的案件情况及该套房屋的处置程序,对于余某担心的后期居住问题,执行法官也告知法院已为其预留了5-8年的租金,在执行法官的法理解释和情理劝说下,余某终于答应配合腾房。

  随后本院提前安排的搬家公司与执行员一行开始帮助余某腾房,物品也陆续搬进离余某子女就读的学校路程步行只有10分钟的新家;考虑被执行人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天气炎热,秉承文明善意执行理念,执行人员又安排工人将拆下的空调安装在租住的房内。执行人员在交接好房屋后撤离现场,直至下午2点半才用上午餐。

  第二场,执行现场:庐江县白湖镇胡塝村

  次日7:30分,强制腾房专项行动小组再次出发,前往庐江县白湖镇胡塝村执行现场。该案的起因是被执行人张某占用白湖镇政府位于白湖镇胡塝村原顺港乡油厂西侧的两间房屋,经法院判决后拒不腾让。

  执行人员经本院多次上门劝导,张某一直以与政府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又哭又闹,拒绝迁出该房屋。考虑到张某系农村家庭妇女,年龄偏大,性格固执、偏激,白湖镇政府亦组织力量多次做张某说服教育工作,但其拒不履行义务。

  法院遂决定强腾,联系当地社区干部和白湖派出所干警到场支持配合,并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2名人民陪执员到场见证。

  现场拉设警戒线

  强行开锁

  拆除被执行人搭建的违章建筑

  执行人员来到房屋所在地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并不在屋里,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后,在社区干部、人大代表、人民陪执员的见证下进入室内,清点家具、物品,随后由搬运人员进场进行搬运。本院全程摄像、摄影。执行现场清理完毕,执行人员将该房屋交给白湖镇政府,白湖镇政府随后对房屋的围墙等物体以推倒的方式进行了处置。

  随后,执行人员、当地社区干部与搬运人员一起随车将执行对象的家具、物品搬运到张某的居住地,将物品清单一份交付给张某,执行员再次向张某详细的解释了该屋的产权归属和法定程序,张某虽颇有情绪的抱怨了一阵,但也没有再提出异议。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房屋腾让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老大难”问题。本次连续两天的强制腾房专项行动,既展现了庐江法院执行局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和能力,又体现了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的精神。

  下一步,庐江法院将在善意文明执行的前提下,常态化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涉执行工作“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债权,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夏伶俐)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