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惧怕失信惩戒 积极主动还款

时间:2021-10-14 08:53:24 稿源: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案件,仅过两天,申请执行人张某就拿到了陈某支付的拖欠五年之久的货款12099元。

  2016年,陈某联系张某运输土石和煤矸石,跟着陈某干了八个月后,陈某尚欠12099元运费未支付,经过几年的催要均未能支付。2021年6月3日,张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7月30日前付清该笔费用,但期限届满后,陈某仍然爽约,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10月9日,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直接送达给陈某,并告知陈某若在五日内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的,将面临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利后果,还可能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陈某听到上述内容后,请求暂时不要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并表示会积极偿还该笔欠款。10月11日,陈某主动联系办案人员,称已经将拖欠的运输费及执行费一次性全部汇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陈某在领取该笔费用时,对认真、负责的办案人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盛金旭)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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