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先予执行 让申请人安心过年

时间:2022-02-08 17:05:1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年前的医药费有了,多亏谢法官连日来的帮助。”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法官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定先予执行,用法律手段解了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2021年9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家住安徽省岳西县的刘某、李某夫妇驾驶二轮摩托车出行,行至舒城县S332省道,被占道行驶的货车撞个正着,造成了刘某、李某夫妇不同程度受伤的事故。李某伤势较重,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左膝开放性损失、左内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期间,家境贫寒的刘某、李某夫妇向亲友多方筹措,方借到4万余元,用于前期的治疗。后医院多次下发缴款通知,要求李某缴纳医药费。

  适逢年关,无任何收入的李某夫妇生活一度陷入困境。遂求助于法律,向晓天法庭进行咨询。考虑李某的实际困难,法官建议李某申请先予执行。在法庭的帮助下,在岳西某医院住院的李某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法庭及时审查立案,在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的基础上出具裁定书,同时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车主送达。1月17日,保险公司将先予执行款10万元打入法院的指定账户,法庭通过案款发放系统及时将10万元发放给了李某手中,也让刘某、李某夫妇能够安心过年。(胡永兵 谢泽辉)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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