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拖欠货款不偿还 父亲明理代履行

时间:2022-03-07 09:48:02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依法执行完毕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场执行过程中,充满着满满的父爱之情。

  2018年起,被告孙某多次从原告陈某、李某两家购买稻种,双方因结算货款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调解后,被告孙某依旧未履行义务,原告陈某、李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孙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和责任。

  次日,执行法官见被执行人毫无行动,便驱车前往孙某家中一探究竟。为了不让双方矛盾加剧,执行法官现场再一次对孙某释法明理耐心地劝导。在一番劝导未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将孙某带回法庭,孙某的父亲见状后快步走向自己屋内,拿出自己积攒的现金替儿子偿还了货款,并训诫儿子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善意执行和孙某明事理的老父亲出面下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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