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区法院:一次有效执行 促成两案执结

时间:2022-06-13 12:25:50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6日上午,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同一被执行人水某某的父亲来到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代替被执行人水某某将两起案件共计15万余元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原来,水某某分别于2013年12月向王某某借款7万元,2016年6月向吴某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了利息,均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归还吴某某2万元,再无力偿还,以致成讼。经查明,水某某与杨某某曾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6年5月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共同债务15万元。2021年7月,法院分别判决水某某、杨某某归还吴某某、王某某借款本金8万元、7万元本金及利息。水某某、杨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定义务,吴某某、王某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很快找到了水某某、杨某某,一方面对其讲明利害关系,另一方向其施加足够压力,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水某某、杨某某先后与两位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被执行人水某某无钱赔偿,被执行人水某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帮助水某某归还全部欠款。至此,该案得以全部执行到位,获得了胜诉当事人的好评。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在本案中,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结案了事”,而是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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