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 处罚准予执行

时间:2022-07-18 13:08:28 稿源:固镇县人民法院

  近日,固镇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对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某劳务有限公司在承建某项目时,因分包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发生大量农民工投诉的群体性事件。事件发生后该劳务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该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为由,作出对该劳务有限公司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要求该公司予以支付工人工资1448307元、赔偿工人工资724153.5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劳务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证据证明,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已依法送达给该劳务有限公司,该劳务有限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依法催告该劳务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对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予以执行,限于本裁定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承办法官在给该劳务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时,向其阐明法理,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并从中吸取教训,诚信守法经营。

  法官提醒,农民工赚钱不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可能面临承担罚款的法律责任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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