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法院:精准出击 拒不履行被拘留

时间:2022-07-25 12:38:01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8日,被执行人杨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抗拒、逃避执行,裕安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惩戒。

  张某某与金某某曾是同事、朋友关系,2011年至2019年期间,金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张某某借款共计120000元,并约定了利率。后金某某仅偿还了本金27000元及部分利息,余款经催要未果后,张某某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期间,第三人杨某某申请参与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金某某于2022年4月15日前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93000元及利息,第三人杨某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金某某、杨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某、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和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有小轿车一辆,立即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期间,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联系两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两人仍旧拒不配合、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遂依法冻结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将两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惩戒。

  7月18日一早,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确定被执行人杨某某正在家中,遂立即联系法警和车辆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并成功将其拘传到院。在法院谈话室,执行干警劝导并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杨某某仍称“我没钱,还不了!”,态度十分强硬,执行干警见被执行人仍不悔改,当即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体检和核酸检测后,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冯学思 张宁)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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