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法院:三天结案 高效执行获点赞

时间:2022-09-30 10:55:47 稿源: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3天时间就帮我拿到了全部的款项,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日前,申请执行人张三(化名,下同)向烈山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申请执行人张三与被执行甲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烈山法院执行局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

  2020年5月,张三在甲公司承包的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2020年12月,许某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为甲公司。后经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三的伤情构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级。张三遂向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等16.8万元,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支持了张三的仲裁请求。甲公司不服并诉至烈山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法院亦判决甲公司应向张三支付16.8万元。因甲公司迟迟未予履行,张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财产线索,穷尽查控措施,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甲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合计仅有2000余元,执行法官深感不易。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从未轻言放弃,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了甲公司的公司账户。凑巧的是,甲公司正在进行投标,现在被执行,征信受影响,投标受限制。甲公司遂主动联系了法院,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代理人遂当场代甲公司向张三支付了全部款项。怀揣着赔偿款的张三,内心无比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这只是烈山法院高效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烈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把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努力达到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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