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为企业追回206万元工程款

时间:2022-11-16 15:12:10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亳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账户精准识别,采取冻结、扣划强制措施后,快速为申请执行人长沙某装饰公司追回工程款206万余元,该案顺利高效执结。

  2017年8月,长沙某装饰公司与亳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申请执行人承包被执行人承建的位于亳州市某小区的装修工程,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内容、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质量保修等事项,该装修工程结束并经竣工验收后,被执行人仅支付的部分装修工程款,剩余的装修工程款,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经仲裁机关裁决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装修工程款206万余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那个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到庭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大额存款的账户均为专用账户或者农民工工资账户,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该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筛查,经耐心细致的筛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银行账户有频繁的交易记录且金额巨大。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该账户被司法冻结后,没两天的时间,被执行人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并表示“希望法院对冻结的账户解冻”,执行法官立即表示除非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履行义务,下一步将对该公司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账户进了一笔钱,足够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了,希望你们扣划后立即把我们的账户解冻”。执行法官在得知该消息后,立即采取司法扣划强制措施并将该案执行款206万余元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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