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货款终得偿 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3-02-14 13:40:21 稿源:安徽法制报

  “没想到这么快钱就追回来,感谢法院!” 2月8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两名申请执行人秦某、李某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金翠龙手中,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连连称谢。

  2020年,丁某平、丁某志因工程需要,多次向秦某、李某赊购石料,合计拖欠货款63.1万元。欠款到期后, 秦某和李某多次催要,却未拿到欠款,不得已,将丁某平、丁某志诉至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丁某平、丁某志支付货款63.1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丁某平、丁某志仍不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进行执行,但被执行人丁某平、丁某志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查找也未果。在走访调查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查找难度较大。案件虽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任何线索。1月20日,腊月二十九,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打来电话:“被执行人正在某小区停车场。”执行法官不敢耽搁,立即驱车前往,在停车场内将被执行人找到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丁某志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被司法拘留十五日。迫于执行压力,丁某志当天便通过家人缴纳了10万元案款,并承诺剩余欠款年后支付。近日,被执行人丁某志如期缴纳了剩余全部案款。收到执行案款后,执行法官联系两名申请人,及时为二人办理领款手续,该案件顺利执结,两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李莹莹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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