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网络查控财产 高效冻结结案

时间:2023-02-17 16:20:26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2月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黄某在接到办案法官的电话通知后立即来到执行局,现场做了领款手续并对办案法官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2018年3月,黄某与被执行人江苏某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桩基施工劳务承包协议》,承包位于谯城区某小区桩基工程,黄某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施工,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经结算,江苏某工程公司共拖欠黄某工程款200余万元,经黄某多次催要但江苏某工程公司迟迟不打款。最终,黄某向谯城法院起诉了江苏某工程公司,在法院查明事实后,判令江苏某工程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黄某工程款合计221363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江苏某工程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月18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江苏某工程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反馈,江苏某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额银行存款,执行法官见状,立即对江苏某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司法冻结强制执行措施并对该账户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扣划,该款被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前来领款,该案顺利高效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