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六年争议不断 审执一并化解

时间:2023-03-28 09:43:23 稿源:蒙城县人民法院

  日前,蒙城县人民法院涡北法庭历时两个多月成功化解一起先后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连同相关的执行案件一并解决。

  2018年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因民间借贷发生争议,后将官司上诉到了中院。在二审生效后张某以自己多还利息为由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案件经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于2023年1月8日转到了涡北法庭。2月13日,涡北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庭审持续3个小时,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了解了案件所争议的真实原因。通过庭后历时一个半月的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劝导下做出让步,答应进行调解。2019年案涉生效判决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又耐心进行疏导,最终二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张某给付李某某25000元,李某某放弃案件执行,并承诺不会就此事再次诉讼。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庭给付应付价款,被告放弃相关案件的执行,二人握手言和。

  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减少了诉讼程序。相比于判决结案更为及时、快捷,更容易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的过程,从而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减少诉讼,预防纠纷。(郭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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