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法院:执行“狂飚”,一日拘7人

时间:2023-03-28 10:29:45 稿源: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躲避执行、搪塞敷衍阻碍法官依法传唤,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3月22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110”雷霆出击、快速拘传、硬核执行,依法拘传被执行人7人,对其中3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切实的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劳务纠纷拒还款 依法拘留不手软

  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军劳务纠纷一案,生效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李某军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原告工资款3万元。执行过程中,李某军还款态度消极,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李某军更是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

  当日8时许,“执行110”获申请人提供线索:李某军就在金安区中店镇某小区家中。随后干警快速出击,前往住处顺利将其拘传回法院,在多次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后,李某军仍无还款意愿,后经体检依法送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担保借款拒履行 司法拘留不留情

  申请人六安某农资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李某琴、董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李某琴因资金周转向农资合作社借款20万元,董某等为其提供担保,后因还不上本息被诉至金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达成一次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董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明确承诺,如若未按时履行,自愿承担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但董某最终还是没完成这份承诺,该案恢复执行。

  当日,顺利将被执行人董某传唤到法院后,其又无履行能力,又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被依法裁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调解生效总逾期 强制措施不姑息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曾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胡某借款10万元并立下字据,后因胡某还不上借款被诉至法院,案经承办法官调解陈某承诺分期还款,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并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始终逾期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上陈某,陈某始终以正在筹钱、过几天就有钱了等借口搪塞敷衍。

  当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至法院后,这位总是逾期的被执行人分文未履,终被裁定司法拘留15日。

  民生无小事,执行永不停。下一步,金安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司法的权威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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