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八公山区:法院巧用“活封”促执结

时间:2023-03-28 16:19:55 稿源:安徽法制报

  3月21日,记者从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在一起执行标的额达800万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该院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对已查封的198套房产采取活封财产方式,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9月,淮南某房地产公司与王某某签订借贷合同,开发淮南市八公山某小区,因后期资金链断裂,导致借款到期后无法还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某诉至法院。但淮南某房地产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除被执行人未销售楼盘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若强制拍卖,势必会折损楼盘价值,甚至会造成已售房产退房的消极影响。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到查封的建筑物已具备销售条件,在征得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管下,在确定时限内按照合理价格予以销售,并对销售款予以保全。此举使被执行企业财产继续发挥价值,避免了因强制执行使房产贬值,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又确保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记者 吴文珍 实习生 刘文康 通讯员 徐辑宽)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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