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明理老父替儿履行抚养费

时间:2023-04-04 18:23:14 稿源:安徽法制报

  小夫妻离婚后,男方百般推脱不给付婚生女抚养费,3月16日,在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协调下,男方父亲一次性给付8万元抚养费替儿履行义务。

  王某(女)与裴某(男)2018年底相识,并于次年7月登记结婚,2019年11月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遂决定离婚。经肥东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王某抚养,裴某每月支付1400元抚养费至婚生女独立生活时止。

  然而,拿到调解书后,裴某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转眼一年多过去,婚生女即将上幼儿园。面对高额的学费等,王某无力支付,只得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立即对裴某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将裴某列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因账户余额不足,裴某以入不敷出、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案件停滞不前。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多种途径督促裴某支付抚养费。今年3月,已错过一年给女儿报名入园的王某再次来到肥东法院申请执行。

  面对始终搪塞推脱的裴某,执行法官转换思路,找到裴某的父亲,告知来龙去脉,对其宣讲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义务的后果,从亲情维系、孩子成长等方面细心劝导,原想着通过说服裴某父亲做儿子思想工作,督促裴某尽快履行或部分履行,没想到裴某父亲主动愿意替儿履行。考虑到裴某父亲的现状,王某表示愿意降低抚养费,经过数小时沟通,双方约定裴某父亲一次性给付8万元作为婚生女至成年时的抚养费。

  3月16日,裴某父亲来到法院将筹措来的8万元现金交给执行法官。至此,这笔迟到了2年的抚养费终于得以清算,案件圆满执结。(通讯员 李媛媛 记者 刘超)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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