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网络查控财产保全为企优环境

时间:2023-04-06 15:50:28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划拨强制执行措施,快速为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24余万元,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2021年1月,亳州某公司与安徽某建筑公司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执行人向安徽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位于亳州市某小区工程供应混泥土。该工程结束,被执行人在支付申请执行人部分货款后,剩余的货款拒不支付。最终,亳州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了安徽某建筑公司,该案经一审、二审查明事实后,判令安徽某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亳州某公司的货款72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判决书生效后,因安徽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月23日,亳州某公司向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并流转至执行法官名下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安徽某建筑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经反馈,该公司名下一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关联案件发现该账户已被亳州某公司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足额冻结。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账户采取划拨强制执行措施,该案顺利高效执结。(李亚)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