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法官奔赴百余公里执结案件

时间:2023-04-11 16:37:58 稿源:安徽法制报

  3月22日一大早,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申请人称看到被执行人现身。执行干警快速出警,顶风冒雨驾车130余公里赴怀远县人民法院,将刚结束庭审的失信被执行人罗某控制,随后,罗某当场履行拖欠了15年之久的执行款32000元。

  2008年,作为项目经理的罗某擅自将公司承保的工程中部分工程转包给贾某,并收取保证金30000元。在工程未能施工的情况下,罗某占有该保证金不予退还。经肥东法院依法审理,认定罗某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判决生效后,罗某拒不履行,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为了躲避执行,罗某更换手机号,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向中国人民银行发起被执行人账户查询,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将罗某列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多次到罗某户籍地走访调查,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好暂时进入终本程序。

  但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多种途径多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23年初,法院执行局长孙振峰在筛查旧案、骨头案时,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罗某在怀远县人民法院有一起纠纷案件。孙振峰局长当即联系申请人贾某依法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3月22日,正是孙振峰局长“执行110”值班的日子,一大早“执行110”报警电话就响起:“孙局长,我看到罗某了,他今天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庭,请你们快来……”孙振峰立即连线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并组织执行干警出发前往庭审现场。

  11点左右,刚结束庭审的罗某还没走出法庭就被等候多时的两地法院法警控制。讲清来意后,法官将罗某传唤至怀远县人民法院诉裁对接中心,耐心细致对罗某进行思想教育,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罗某也向法官诉说了这些年来躲避执行给生活带来的不便和失信限高带来的严重后果,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筹款履行,请求法官不要拘留自己。最终,罗某当场履行了拖延15年之久的返还义务,此案终于顺利执结。(通讯员 李媛媛 记者 刘超)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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